Kindle赞
2011/03/06 发表评论
读你千遍也不厌倦
读你的感觉像春天
—— 蔡琴,《读你》
2009年3月头上,Jodi Picoult的新书<Handle with Care>上架发售,4月下旬,在淘宝上买得一本回来;2010年3月头上,Jodi Picoult的新书<House Rules>上架发售,5月中旬,骗小胖从淘宝上弄得一本回来;2011年3月1日,Jodi Picoult的新书<Sing You Home>上架发售,北京时间3月2日,从亚马逊官网上,购得Kindle版一本,转瞬之间,熟悉的文字便跃然屏上。当然拿到和读完之间,相隔的时间可能很长,比如<House Rules>,因为书实在太大太沉,平时携带不便,前一次休假读了两百页后便放下,直到上个月过春节才一鼓作气读完了它;但是作为一名铁杆拥趸,第一时间能够获得新书,是一个态度端不端正问题,是一个队伍站没站对问题,是一个事关虚荣的问题,是一个……反正很重要的问题。
只有Kindle,才能解决这个问题。经内部研讨评比,Kindle全票当选家庭最受欢迎电子产品。俩人抢遥控器抢电脑的事件虽然也偶有发生,但是都没有Kindle来了以后的明争暗夺来得激烈,如果不是CY在关键时刻高风亮节的话,很可能就Kindle的使用权将展开旷日持久的磋商谈判,乃至需要形成一整套规章制度,排班列表,每次欲使用时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作出书面申请,经特别委员会审阅确认该次使用不会带来资产灭失或减值风险,同时不与其他已批复的使用期间冲突,方可予以批准,放上日程。
Kindle的好处极多,拣要紧的说,大约是如下三条:一是买书方便,如前所述;二是做工精细,美观大方。把玩过某国产品牌的阅读器,从机器到皮套,拿在手里当然也能用,可怎么都不赏心悦目兼顺手,就好像捧着一本从装帧排版到字体都很让人看不过眼的书,即使内容再好,总也读不痛快。
Kindle的第三个好处则是,除了拿来读书,它还真派不上别的用场。Barnes & Noble 书店另有一款唤作Nook的阅读器,彩屏缤纷,灿烂绚美,据说有厉害的高手经过破解便能把它变作一台屏幕稍小的Android系统平板电脑。可是一旦手里的物件变作平板电脑,难道不用它玩玩游戏看看网页侃侃大山看看电影?为什么现在只有路上能读读书,因为路上实在没有其他事情可做。以前坐芬航的飞机,上面配备影音娱乐系统的话,长长一路上,读书时间起码减少一半。Kindle虽然也可以联网,但要不是读RSS文档,其他网络应用,还真不方便。在强调多功能的时代,这么个呆头呆脑一根筋的玩意儿,实在难得。在阳台上放个沙发,支一盏灯,倒一杯水,抱一个Kindle,干不了别的了,老实专心地读书罢。
诗曰:玄素非纸墨,此物出番邦。莫言方寸小,藏书万卷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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